非机动车驶入高架桥交警提醒这种行为属违法
2023-02-28
(相关资料图)
有市民向条形码爆料,前几天他驾车从二环高架上通过时,看见有人把共享电单车骑上了二环高架。
从视频上可以看到,一位身穿黑色衣服的女士骑着一辆共享电单车在高架桥上行驶,道路上方的指示牌显示该路段是西二环往安宁、大理方向。
市民:“对机动车驾驶人有影响,有时候你要是稍微不注意一点就会引起交通事故,遇到这种行为我们也很无奈,应该加强自我保护,也不要影响别人,万一出了事双方都说不清楚。”
市民:“这种行为不行,不安全, 对自己也不负责,对别人也不负责。”
2月27日上午,记者来到西二环高架,没有看到非机动车驶入高架桥的情况。记者将市民拍到的视频反映给了交警部门,交警表示,根据《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,驾驶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、立交桥、高架桥或者其他封闭的专用车道。
同时,根据第七十一条的规定,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或者驶入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,高架桥及立交桥上层、步行街或者其他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区域的,处50元罚款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,为了自身安全,不要将非机动车驶入高架桥、高速公路等路段。
都市条形码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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